我见你在荒原捧着一束花
文/轩先生
“轩,你是我见过最有文化的流氓。”那天她站在河边,手捧着一束花,眼睛里倒映着夕阳,就这么远远地盯着我。很美,我很喜欢。
(一)
我不喜欢吃青菜,小时候每天我都会从冰箱里偷几根不认识的青菜带到学校。浪费粮食是可耻的,那些偷拿出来的青菜都喂给校门口一家旧书摊老板养的小兔子。它那时候那么小,就小孩手掌一样大,吃饱喝足几年,就胖得把兔笼换成了狗笼,雪白的毛因为胖的太厉害,露出了粉红的肉。如果不是凑近仔细看,像头长了长耳朵的小猪。
小学的时候,孩子们所有的娱乐活动就是没有娱乐活动,无非就是三两好友聚起来打牌,或爬树,或吹牛,开始的时候觉得新鲜,后来渐渐地也无趣了起来。
我成了那家旧书摊的常客。小学总是放的很早,爸妈总是回的很晚,于是放学后我有了很多空闲时间。兔子喂的多了,就常在这家书摊坐坐,每天给个五毛钱,就可以借一天。那时候看的书很多很杂。小孩子忘性大,看的书大多记不住名字和内容,看过了就是看过了,就图个新鲜。
阴暗仄逼的小书摊东西不多,就只有堆得接近两三米高,整整四排书架,一排网络文学,一排经典文学,一排成功学,一排漫画。网络文学一般都得好几百章,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内容过于庞大,我这么个小小脑袋装不下那么多东西,而我又不是个怎么需要成功的人,所以我大部分时间都泡在漫画和经典文学之间。
那时候除了借,还买了很多书。晚上看着看着想睡了,就随手一摆,后来摆在墙角的书堆起来都比我高了,很壮观,按我妈的话说,我这是拿他们的钱自己造了个垃圾堆把自己埋了。后来有一次我把那些书分门别类打好包,全扔了,那就是后话了。
“哟,你还看海底两万里?”一个女生好像是突然站在我面前,我看书看的太认真了,没注意。抬头打眼一看,她穿着纯白的裙子,身形很瘦弱,齐肩的短发带点有点自然卷,眼镜片很厚。我拍了拍身上的衣服,随意地将书折了个角,站起来仔细看了下前面的人,呀,这个人我认识。
她是楼上邻居的孩子,好像叫小敏,就在我隔壁班,我记得她,也许是天生身形瘦弱的原因,她看起来总是很担惊受怕,就像只小兔子。她看起来文文静静的,骗得了谁都骗不了我,按我的话说,她就一小恶魔。
我招了招手:“你也来这看书吗,哈哈。”
“没,我是来借海底两万里的,上课要交读书笔记。”
我挠了挠头,把手上的书交了过去。
她顺手就翻开了我刚刚看的那一页,说:“哎呀,你能不能爱惜一点啊,书这种东西怎么能随便就这样折,很损书的。”老板听了很高兴:“还是人家小姑娘觉悟高,你看看你,下次再折我的书你就别看了。”我感觉很羞愧,低下头点了点:“好咯。”
她拿着书在老板那里办好了借书,看着我又低头坐在那看起了别的书,她又走到我面前,在包里翻翻找找,翻出来一块精致的纸片,握在掌心里递给我,我略带疑惑的接了过去:“这啥玩意?”她白了我一眼:“我天,你看书都不用书签的,就折书页啊?”我略带疑惑地点了点头。
她指着我说:“从今天开始,你得爱惜书。”说完转身就走了。
那枚书签是一片小叶子,上面有一句话:
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,我却用它寻找光明”
(二)
在去学校读书前,我和小敏是一个院子里长大的同龄人,按大人们的说法,这叫青梅竹马。虽是这么说,我总觉得我俩不是一路人,她从小家教就很严,但她骨子里是个很叛逆的孩子,我和她正相反,我爸妈从小到大对我都是放养,但我骨子里却是个很循规蹈矩的人。要不是那个还在书信传情的时代实在是太无聊了,我也不会经常被她撺掇着去参加各种冒险。
“轩!别晃别晃,我马上就摘到了。”她骑在我脖子上,努力地伸手去摘桑叶。
“敏,你都摘这么多了…差不多得了吧。”我手上已经拎了满满一大袋子桑叶了。
这些桑叶就拿给她喂蚕用的,即使已经摘了满满一大袋子她也不满足,一定要把桑树最顶上的叶子也全摘光才高兴。“就是要都摘下来,这样下次摘的时候就不会那么麻烦了呀。”
她爸妈不让她养蚕,那玩意儿就放在我这,我爸妈时常数落我:“买这么个破东西有什么用,浪费钱。”我也是这么跟小敏说的,她对着我的脑门就是一敲,对着我又是一通数落:“不准你这么说大白,它可是要破茧成蝶的,蝴蝶知道吧,花花绿绿的,可好看了。”
后来桑树因为我们一通乱摘活活被我们整死了,害得我还被院子里的大人们批斗了一顿。那个蚕确实化茧了,不过出来的是一只相对蝴蝶来说贼丑的大扑棱蛾子。我眼泪流出来了。我说:“我去,不容易啊,这玩意终于给养大了,不愧我花这么大代价给它喂饱,我就是它爹。”我看小敏也哭了,我突然心头一暖,原来她也是这么在乎这只小虫子。
她对着我的脑门又是一敲,说:“丑死了,没有蝴蝶好看。”
(三)
她今天来还海底两万里。我远远地看到她走过来,赶快把口袋里的书签拿出来,装模做样地插到书页里。她先是把还书办了,再一阵小跑走到我面前,拿着那本海底两年万里又交到我面前:“轩,这书你没看完吧。”我点了点头,合上了手里的书,接过来那本海底两万里。小敏站在书架前驻足观望了一会,看上去很茫然,扭过头问:“轩,你天天泡这,你说什么书好看?”
我说:“你看漫画不,阿衰挺好看的。”小敏笑了:“你又不是不知道,我爸妈不会准我看漫画什么的。”我挠了挠头,也是哦,我把手里的书叫了过去:“这个书好看,你要不试试。”
她接了过来,说:“这又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书,什么《绿毛水怪》?轩,这名字好恶心哦。”我白了她一眼:“不爱看别看,这书明明很有意思。”我伸手就要去拿,敏往后退了一小步,俏皮地对我吐了下舌头:“你说不看就不看啊,那我就看这本。”
我在那本书里夹着一张竹子书签,在上面写着:
“好像在池塘的水底,从一个月亮走向另一个月亮。”
这间旧书摊除了我之外又多了个常客,敏也会时常来这间旧书摊借点什么书,可她从来不会在这久坐,按她的话说,这里霉味很重。我说,书香都给你说成霉味啦!
她笑得前仰后合的,说:“轩,你是真的幽默。”
她时常来借一些诗歌和散文,偶尔借几本小说,都是有关爱情的,她好像很喜欢看《简爱》和《顾城的诗》,这两本书她借了好几次。“真奇怪,哪有人一本书借好几次的。”我看着她又拿下来这两本书。她又白了我一眼,说:“你懂什么,你个小屁孩。”
她来的时候我们常会谈论些有关书的事:有时候有关剧情,有时候有关文采,有时候有关些我们都未知的东西,比如远方、世界、还有爱情。讨论这些东西的感觉就像在做一些绝对禁忌的坏事,我能感觉到心快要砰砰跳出来了。
每次她来我们都会交换一张字条,上面写着一些我们或摘抄或自创的话,写满了很多我们没法驾驭的复杂情愫。
“世界的欲望是无限大的。”
“不想做星星的星星,拉着不想做人的人,期盼着黎明,一跃而下。”
后来我们越来越熟,不过仅在这家旧书摊里。
尽管那时候我们对世界已经有了很多超过常人的理解,可我们的身体上毕竟是小孩,任何不必要的接触都会引发其他无聊孩子的哄堂大笑,这是我们没法承受的。
书信传情的时代,真的很无聊,但也真的很有趣。
(四)
“嘿,嘿,敏,出来出来。”我趴在她家门上,偷偷给房子里的小敏打信号。
“干嘛呀你,这大早上的。”敏穿着一身轩黄色的睡衣,揉了揉刚睡醒的眼,头发也乱糟糟的。
“咱们出去冒险吧,今天爸妈他们出去上班去了,要很晚才回来,我们可以玩一整天。”我兴奋地对她说
“走!”
我推着单车出门,她也很快地把自己打理好,换上了她那件纯白的长裙,头发梳地很精致,还带上了一片糖果蓝色的发卡。
她很自然地就坐上了单车,我就这么骑着单车走着,坐在后座的她突然问:“轩,咱们这是去哪?”我说:“你上车之前就应该问清楚的。”
这片乡野离城市并不很远,就在我们小学往外走大概两千米。这里将城市与村镇割裂,再往那边走点,就有几个高耸入云的烟囱和一望无尽的山和树林。我常希望能走到山的那边,说不定可以看到海,我妈总说不要走太远,在山里有喜欢吃小孩的妖怪。
我们把单车找个地方藏好,走了下去:这里是一片荒地,许多植物在这里野蛮地生长着。我在地上扯了几个长得很像小草莓的果子给她吃,她说:“你怎么能扯地上的果子就随便吃呢。”我放进嘴里吃了起来:“爱吃吃,不吃拉倒。”她也摘了一个吃了起来:“呸呸呸,难吃死了。”
我俩在这片荒地玩了一下午,偷摘西瓜,挖了红薯,捞了鱼烤着吃,还点火烧了老鼠洞,掏了鸟窝,玩的不亦乐乎。
这时候我才注意到,敏一直站在我旁边看着我做这些事,很幽然地看着,只是偶尔接过那么几个具有实验性质的“食物”。她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孩子了,她的胳膊、小腿和手指变得越来越修长纤细,脸颊也变得越来越白皙,浑身上下散发出少女呼之欲出的优雅气质,原来那个叛逆的混世魔王,好像已经渐渐地远了。我的身体开始开始抽条,已经比那个老欺负我的小敏高也更加健壮了。
河岸开满了说不上名字,淡淡的白色小花,我采了一大把,又在山坡上摘了几朵盛开着的红色花朵,用捡来的藤把花束好交给小敏。小敏的脸上突然多了一抹红晕,高兴地接过花束。
我突然想起,小说里的男女,在这样的场景似乎都要热情地拥抱在一起接吻,我双手抓住她的双手,就盯着她的眼睛,感觉心中多了一团火。小敏很茫然地看着我,有点不知所措。
当然,我没有吻下去,也不可能吻下去,这世界上不可能有那么唐突的人,更何况是未经世事的孩子。她脸上的红晕在夕阳的映衬下显得更加鲜艳,她在想什么呢?我想和我想的也许是一样的吧。世界仿佛在那一瞬间按下了暂停键,她,我,空气,还有那河水,仿佛就这么凝固了,远方的山谷里传来一声狼狗的哀鸣,才打破这片宁静。
“轩,你是我见过最有文化的流氓。”之后的某一天她在信中这么写到。她站在河边,手捧着一束鲜花,眼睛里倒映着夕阳,就这么远远地盯着我。很美,我很喜欢。
一路无言,就着夕阳,我俩骑行回了家,路边的小吃摊正热闹的冒着蒸汽,街上的路灯也一盏盏随着我们的路径点亮,马路上有三两休憩的猫狗正趴在人行道上打闹,几个中年大叔甩着拖鞋刚刚下班在漫无目的的散着步,几个大妈坐在麻将馆门口磕着瓜子唠着家常。
这个世界正处于彻头彻尾的热闹,单车上的两人却全然感受不到,世界之外的夕阳照在身上,我觉得有些温暖。
(五)
日子就这么不咸不轩的过着,敏继续做她的乖乖女,我继续泡我的旧书摊,也许我们心中多少留下一些关于对方的情愫,不过我们谁都没有提起过那天的事。
正常地上学,放学,旧书摊见面,留下字条,偶尔聊聊书,聊聊世界,这样挺好的。
说来也巧,旧书摊在我毕业的那天准备拆迁了,我也屁颠屁颠地去给老板帮忙,说实话,这么多年看下来,那么高一堆书我比老板还清楚,也对那堆书有了些特殊的感情。看着老板站在阳光下擦汗,我问他:“咋办啊以后?”
他对我做了个无奈的姿势:“我怎么知道,也许以后卖早餐,或者烧烤?现在谁还看书啊,连畅销书都卖不出去,给大家借书那点收益还不够房租的,它们这些老家伙,也该歇歇了。”说完老板顺手递了本书给我,说是送我了,我一看,就是那本《绿毛水怪》,没想到他还记得我最喜欢这本。
把一大堆书搬上车,我累的直接躺在老板的躺椅上睡着了。
醒来的时候,老板正蹲在店门口,一只手拿着一本漫画,一只手夹着根烟抽着,嘴里还念叨着:“小屁孩怎么就爱看这种东西?”
我浑身酸软地瘫在躺椅上动弹不得,继续闭上眼睛冥想,我突然觉得瘙痒,睁开眼一看,敏正在俯视着我,双手靠在躺椅上,最近的时候离我不到20厘米,发梢就这样被风吹动,轻抚着我的脸。
她说:“轩,你说爱情和友情的界限在哪里?”
我说:“爱人会做爱,友人不会。”
“你他妈认真点。”
“我觉得吧,你看,你和我看了那么多有关爱情和友情的小说,你都没搞明白的问题,恐怕我也很难搞明白吧。”我挠了挠头,似有若无地想了一会,“爱很深奥,是我们解开世界谜底的钥匙。”
她笑了笑,对我虚无缥缈的说法不置可否,把一封信交到我手上,转身走了。我突然意识到了什么,拿着信就想追过去,可看着她的背影,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我打开信封,上面写着一些有关我们的时光,我只记得一句话:
“轩,你是我见过最有文化的流氓。”
第二天,敏搬走了,她家里人给她安排到市里面一所更好的高中,这就是我们最后的见面,我们距离得如此近,却又如此远。
(六)
我打听到她家的地址,我家住在城北,她家住在城南。这座本就不大的小城市,从城南骑到城北不过两个小时,但我们的人生轨迹已经走向不同,我不知道有没有必要去打扰她,更不知道能不能去打扰她,我给她写过一些信:
“
敏:
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那天,你捧着花的样子真的很美,就像那些年夜中,绽放星空的花火。
我会记住一辈子。
轩”
这些信我没想过寄出去,只是写了很多很多遍,后来我很多次路过她们家,都没有勇气上去敲门。
我也不知道我在期待什么,或者说在回避什么,我们的故事本应该从她最后转身离开的那一刻起就结束了,我却不明白自己在不甘心着什么:是那束扎起来不太好看的花束,是那天没有落下去的吻,对爱情友情不满意的回答,还是没能追上去问清楚这一切?
有时候我在想敏现在过得怎样了,会不会变得更加漂亮了,在重点初中的成绩不知道怎么样,也许谈了个帅气有钱的男朋友,或者…每每想起这些事情,我就感觉脑袋里翻江倒海,有时一晃神一天就这么发呆过去了。
后来我渐渐学会和自己和解,不再去想这件事。
我把那些写完了的一封又一封没有投递出去的信件攒到一起,用打火机点燃其中一封,再用它把剩下的信全部点燃。这样做并不会让这件事的存在从世界上彻底抹去
只是吧,用火烧,比较有仪式感。
后来不知道为什么,我再也不想去直视别人的眼睛,那种滚烫的感觉总让我想起那堆被烧成灰烬的信,引得我我冷夜燃魂。